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干部队伍资源配置,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决定公开转任部分公务员到相关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转任计划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全市机关单位共计划公开转任公务员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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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符合转任职位相关要求的我市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
3.除公开转任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市外转入我市的,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
6.新提任单位中层职务的,任职应满1年;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转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转任: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7.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所在单位编制空缺在15%以上的;
9.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按规定应予以回避的职位;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转任要求的年龄、任职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3月。
三、公开转任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8:3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余姚市人民政府大楼3楼中会议室(北兰江路1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根据报考职位填写《余姚市公开转任公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材料须真实有效,凡信息不实的,取消转任资格。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5.资格审核。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对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人员说明理由。
6.其他事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的,取消相应转任指标,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对象中,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计划数6倍的,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行面试。
(三)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对象中,根据各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考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位在前)确定考察对象。
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岗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
根据考察情况,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公开转任人选。如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转任条件、不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转任资格,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转任指标,在本职位入围考察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审核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市委组织部对公开转任人员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人选后,在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转任工作受市纪委市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62777136。
2.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4-89282337。
3.本次公开转任职位具体情况联系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4.各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均包括以上层次。
5.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转任至新单位后,按相关规定重新确定职务职级及待遇。
附件:
中共余姚市委组织部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