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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有关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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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宁波市民政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定于2020年12月19日举行。为使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考生在12月17日9时至12月19日9时30分,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核对下载的准考证各个栏目,发现错误,立即与所报单位联系。(1.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9189336;2.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7220455;3.市精神病院(民康医院)联系电话:87582311,分机号8404;4.市救助管理站联系电话:87136180;5.市社会福利院联系电话:87586392。)

2.笔试时间初定于:

2020年12月19日周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件和《考生健康申报表》,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计算器、快译通、电子词典、书籍、报刊等有关资料和手机、电子产品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已带者,应关机并放置至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至考位。

4.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许可不得离开考场。

5.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宁波市民政局网(http://nbmz.ningbo.gov.cn/)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6.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每位考生须提供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

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参试,须额外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报考单位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方可参加笔试。

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材料须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于12月16-18日(截止至18日17:00)发送至所报考单位邮箱:

(1)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sg89189337@163.com,联系电话:89189336;

(2)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电子邮箱:nbflzx@sina.com,联系电话:87220455;

(3)市精神病院(民康医院):

电子邮箱:nbsjsbyrsk@126.com,联系电话:87582311(分机号8404);

(4)市救助管理站:

电子邮箱:1402618185@qq.com,联系电话:87136180;

(5)市社会福利院:

电子邮箱:310609863@ qq.com,联系电话:87586392。

邮件以报考序号+考生姓名为文件名(例:01+考生张三的健康申报材料)。

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考生健康申报表: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

现场备查文件:健康申报表原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肺部影像学无异常证明原件。

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需测量体温、出示甬行码(健康码),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方能进入考场,经确认体温超过 37.3℃或黄码、红码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附件: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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