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是一所独立设置的省级广播电视大学,学校由国家教育部批准,宁波市人民政府主办,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路1号,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以开放教育、成人教育、高职教育、网络教育、社区教育、非学历培训等多元教育为主要任务的成人高等学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试讲、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条件、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注: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19年应届毕业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应聘时可先持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9:00-15:00;
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7号、8号馆,具体展位见宁波市第十九届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展位;
报名办法:应聘人员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hrss.gov.cn)或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网站(http://www.nbtvu.net.cn/)公告栏上下载并填好《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宁波市第十九届高洽会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展位现场报名。高洽会后请将报名表及相关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邮件主题必须标明“高洽会招聘+应聘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请联系确认接收情况。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5日;报名办法:应聘人员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公告栏上下载并填好《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职称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邮件主题必须标明“事业单位招聘+应聘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请联系确认接收情况。
联系方式:wangw@nbtvu.net.cn,电话:0574-87526375,联系人:王老师。
2、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宁波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4、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试讲人员将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试讲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试讲的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学校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试讲。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举止仪表等。试讲总分均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
3、成绩
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试讲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网上公告并电话通知本人。应聘人员可登陆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网站查看考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拟聘用人员属于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境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方法:
电话:0574-87526375,邮箱:wangw@nbtvu.net.cn,联系人:王老师、宋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212808董老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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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主考:郭创任
副主考:许玉基
监察:何运春
考务:谢建明、何阳、阳辉
监考:阳在伟、郑跃飞、蒋小燕、蒋馥丽
后勤:蒋芳茂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三、报考资格条件
招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道县在职在编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2、具备承担高中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3、本科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者40岁以上,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且具有初中教师资格证的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教师)。
四、招考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2日至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道县教育局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4)所需资料:填写《道县二中招考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张两寸近期彩色相片。
2.资格审查
学校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初审认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3.笔试(满分100分)
(1)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入考场,笔试分值占50﹪
(2)笔试时间:8月25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学校小会议室
(4)笔试方式及内容: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各科现行高中教材对应内容。
4.面试(试教,满分100分)
(1)面试分值占50﹪
(2)面试时间:8月26日上午8:30开始
(3)面试地点:学校小会议室
(4)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
1)根据招考职数按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报考人数少于2人的不受比例限制)。
2)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3)有考生提出放弃时,面试名单可以递补。
(5)面试内容:各科高一年级必修一教材
(6)面试方式:教师面试采取试教(测试)形式。试教者通过抽签确定试教课题,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然后当堂上课。备课时间在30分钟以内,试教时间在20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试教的表现当场评分。
五、录取
1、县级以上(含县级)骨干教师,符合招考资格条件免试直接录取。
2、报考人员根据招考职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包括笔试分数、面试分数和优惠分数三项,笔试分数、面试分数各占50﹪折算,优惠细则如下(计算时段:2013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10日):
(1)县级十佳(含县级综合奖)加3分。
(2)县级优秀教师加2分,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加5分。
(3)县级上课、说课、解题竞赛一等奖加3分,市级上课、说课、解题竞赛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
道县二中
2018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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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8年石狮市华侨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岗位要求的"师范类毕业生"是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含师范类院校非师专业毕业生)。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8日。
(三)招聘对象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2年8月18日以后出生)。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考,但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2年8月18日以后出生)。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在职公办教师和符合下列条件且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在职教师:
3.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2年8月18日以后出生);(2)本科及以上学历;(3)从事5年及以上高中教学工作;(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符合石狮市教育人才认定标准、县(区、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参加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含公开课、片断教学比赛等)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通告之日起至2018年8月27日。
报名方式:可以通过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石狮市华侨中学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西洋公园南侧
网址:http://www.sshqms.com/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13859778800 / 0595-88767782
邮箱:13859778800@126.com
(二)报名材料:
1.《2018年石狮市华侨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个人简历;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办在职人员及民办在职教师报考对象应提供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原件,相关奖项或称号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民办在职教师还应提供相应的职称材料。
4.符合报考条件,尚未就业的对象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含学校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提供时间由招聘单位具体确定;
5.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截止至2018年8月18日。
(三)资格审查
由石狮市华侨中学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后,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招聘学校通知考生参加考试。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考试工作完成后复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现场问题)、片段教学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等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片段教学占70%、面试(现场问答)占30%),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考试成绩在石狮市华侨中学网站公布、公示。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考核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石狮市华侨中学、石狮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九)聘用
公示不影响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石狮市华侨中学、石狮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石狮市华侨中学、石狮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信息。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以及市人事行政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88589879、0595-88718084。
(四)未尽事宜由石狮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附件:
附件1:2018年石狮市华侨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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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是一所独立设置的省级广播电视大学,学校由国家教育部批准,宁波市人民政府主办,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路1号,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以开放教育、成人教育、高职教育、网络教育、社区教育、非学历培训等多元教育为主要任务的成人高等学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试讲、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条件、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注: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19年应届毕业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应聘时可先持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9:00-15:00;
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7号、8号馆,具体展位见宁波市第十九届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展位;
报名办法:应聘人员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hrss.gov.cn)或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网站(http://www.nbtvu.net.cn/)公告栏上下载并填好《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宁波市第十九届高洽会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展位现场报名。高洽会后请将报名表及相关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邮件主题必须标明“高洽会招聘+应聘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请联系确认接收情况。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5日;报名办法:应聘人员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公告栏上下载并填好《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职称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邮件主题必须标明“事业单位招聘+应聘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请联系确认接收情况。
联系方式:wangw@nbtvu.net.cn,电话:0574-87526375,联系人:王老师。
2、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宁波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4、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试讲人员将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试讲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试讲的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学校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试讲。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举止仪表等。试讲总分均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
3、成绩
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试讲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网上公告并电话通知本人。应聘人员可登陆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网站查看考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拟聘用人员属于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境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方法:
电话:0574-87526375,邮箱:wangw@nbtvu.net.cn,联系人:王老师、宋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212808董老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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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数量:
自用幼儿教师17名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幼教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史。
4.年龄原则上为42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区级以上教学骨干或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者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服从幼儿园统一分配。
(二)专业条件
1.专业及文化: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计算机: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8日至2018年8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上峰幼儿园门卫处(汤山街道上峰集镇双阜路)
3.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025-84142730 / 13901598215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其他荣誉证书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表,其他能证明本人相关能力的材料。以上证件和材料请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为a4纸且不退还)。
四、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资格审查:成立上峰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自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幼儿园电话告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
笔试(考察项目):观察及解读幼儿行为能力、集体教学活动教案撰写等。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面试(考察项目):钢琴、舞蹈、绘画、说课、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和考察(政审):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幼儿园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对通过政审的人员,根据《劳动法》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福利待遇
1、享受五险一金。
2、工作日提供两餐,住宿教师提供三餐。
3、享受 “教师节”、“中秋节”、“春节”等节日福利和年终奖
4、不定期参加外出学习、培训。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上峰区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由街道文教办全程监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清退,并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监督举报电话:84102307
本公告由江宁区上峰幼儿园负责解释。
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上峰幼儿园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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