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年满十八周岁并且一般在四十周岁以下;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勤务辅警(基础防控):大专及以上学历。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转退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或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应聘辅警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至高中(中专),并优先录取。但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合同期限满后不予续签。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
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5月20日。
2.报名方式:电话报名。网络报名咨询电话:张老师18858071312、傅队长13486007198(工作日8:30-16:30)
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谈形式。根据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综合表现确定是否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