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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2023年3月第二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规定,通过信息发布、公开报名、面试、体检、审查等程序。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附后)予以公示:
1、公示期限:从2023年4月21日到2023年4月22日。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本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我们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监督电话:0574-87512153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民通街99号512办公室
邮编:315000
3、拟录用名单
岗位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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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意见 |
机关辅助 |
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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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用 |
海曙区望春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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