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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海曙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第十二批选录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2023年海曙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的规定镇(乡)街道出现用人不足时,经区民政局同意,可根据缺额情况在海曙区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才后备库中进行选录,选录为双向自愿选择,由各镇(乡)街道自行组织,报上级部门备案。第十二批通过选录考核的拟录用社区专职工作者1人,现将名单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咨询电话:55680761,陈老师
洞桥镇(1人)
朱孔飞
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
2024年1月2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布2023年海曙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第十二批选录人员名单的公告
文章来源:区人社局https://www.haishu.gov.cn/art/2024/1/2/art_1229114147_4349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