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19年7月8日)规定程序,我校现已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工作。
其中,新药技术研究院实验技术(一)岗位原计划招聘1人,实际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数1人;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实验技术岗位原计划招聘1人,实际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数2人。根据“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的规定,故取消新药技术研究院实验技术(一)以及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实验技术岗位的招聘。
宁波大学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