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职业学校师资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职高紧缺专业实习指导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专业方向 | 招聘指标 | 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招聘邮箱 | 学校及联系人 |
1 | 电气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 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①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②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全国技能大赛(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相应项目一等奖。 ③具有相关专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 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
2 | 汽修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 汽车维修与检测,汽车电子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 | 1 | 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 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 ||
3 | 酒店管理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 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 | 1 | 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 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富有爱心和敬业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教师职业。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
4.报名时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8日至9月7日上午10:00。报名者填写《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年职高紧缺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于9月7日上午10:00前发送到相关学校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时间:2021年9月8日下午1:30至4:30。逾期不再受理。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未通过的,报名无效。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参加现场确认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年职高紧缺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各类荣誉或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
(二)考试
1.初试
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参加初试。初试采取问答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初试不合格者淘汰。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初试时间:2021年9月9日上午8:30开始。地点:行知中等职业学校(市北三环西路298号)。
2.复试
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按每个招聘岗位指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复试。复试为专业技能测试。
⑴专业技能测试要求及标准:
①电气岗位技能测试参照人社系统“plc电路设计与安装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标准。
②汽修岗位技能测试参照人社系统“汽车电器维修工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标准。
③酒店管理岗位的技能测试参照人社系统“餐厅服务员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标准。
⑵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⑶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技能测试确定。
测试时间、地点:2021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初试后通知)。
(三)体检
体检时间:2021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与测试成绩同时公布,体检费自理)。
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四)考察
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考察方式为查阅档案、了解考生工作表现。考察开始前放弃聘用或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确定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8.根据有关规定有不宜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如户籍性质仍为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聘用人员户籍所在地已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且不再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除外);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规定
1.逾期不报到的、不服从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聘期。试聘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不能代替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4.考试成绩等有关信息在考试现场公布。
5.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伪造、编造、涂改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6.本次招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4-63938062、63919012。市教育局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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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