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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2021年2月22日)规定的程序,经公开报名,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择优确定下列4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纪委、人事部反映;
联系电话: 0574—87600501、87609425,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21日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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