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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场资格确认工作已结束。根据选聘公告规定,应聘同一选聘岗位的符合选聘条件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拟选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聘。现将核减的选聘计划数公布如下: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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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岗位 |
选聘计划数 |
核减情况 |
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下属 事业单位 |
综合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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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取消 |
特此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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