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
6.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各类办公软件操作。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应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但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历文凭需经学信网验证合格有效),未取得相应学历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30日;
(二)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将《应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资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gdfj_313@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574-81989015,肖老师。
受理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5:00(工作日)。
四、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
(一)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需携带以下材料各一份:
1.本人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一寸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5.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以往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不合格,不予进入体测环节。
(二)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取消笔试资格。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测评标准见附件3。
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行政能力、书面表达、专业素养等,采用上机考方式进行,题型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简答题、公文写作题,考试时间90分钟。
(一)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统一划定。
(二)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公布。
(三)笔试时间于体测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名额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二)面试安排
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