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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教师招聘3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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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录实施办法》(北区委办〔2013〕7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江北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北区政办发〔2013〕112 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快江北区中小学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及紧缺人才引进,结合江北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名优教师3名,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应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公开招聘条件要求

应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所有条件要求:

(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一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用于本学段或低学段相应学科);

(二)具有宁波市户籍,有宁波市全日制学校任教经历;

(三)荣誉和年龄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级职称教师,且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称号的,年龄要求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副教授级高级教师,且获得过县(区)级名教师、学科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其中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副教授级高级教师,且获得过省特级教师、地市级名教师或学科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其中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正教授级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注: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证书(含境外)、户籍、教师资格证书、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1年8月31日(含)。

四、公开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凡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名优教师请在2021年8月25日—9月2日18:00之间,下载《江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名优教师报名表》(附件1),并按要求填写,将报名表、报名表中要求提供的证书和荣誉的电子件,事业在编教师还需提供任教学校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打包发送到邮箱jbjyxx@126.com。

区教育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数之比不足2:1的,则相应核减招聘指标。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和核减的招聘指标将于9月3日在江北教育网(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89721/index.html)予以公布,请关注江北教育网,并打印初审合格证明。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1、笔试和资格复审

笔试内容为综合写作,闭卷。笔试满分为100分,不足80分者淘汰。

笔试时间、地点以江北教育网公告为准,笔试时请携带初审合格证明、《江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名优教师报名表》原件及报名表中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淘汰人员除外)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指标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江北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江北教育网。

2、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80分者淘汰。

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和《江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在职教师报名表》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未准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一门试讲,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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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浙江分校

热门标签:宁波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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