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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通知》(鄞政卫发〔2020〕87号)文件精神,及招聘公告(2023年8月24日公布)要求,经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以下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用人单位名称 | 岗位 名称 | 姓名 | 性别 |
1 |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咸祥分院 | 护士 | 徐永飞 | 女 |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日- 2023年9月3日
监督电话:0574-55662912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咸祥分院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