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规定,报考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各岗位的、岗位要求取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直接参加面试,现将直接面试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6月16日上午9:00—11:30。
2、地点:慈溪市卫生健康局十二楼1207会议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258号)。
二、资格复审随带材料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和上岗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等。报考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1)岗位的,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护士(2)岗位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样张见《2023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附件2)和护士长任职文件。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还应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套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对部分高校采用网签形式而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的,可凭学校证明(学校关于网签事项的通知或公告)参加资格复审。
市卫生健康局及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审核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确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提交材料(委托书样张见附件)。
三、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1)(2)和医学检验(2)岗位的考生面试定于2023年6月1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资格复审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护士(2)岗位考生面试采用护理实践操作考试的形式,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授权委托书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