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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检察官交办的其他综合类事务。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司法雇员7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慈溪市内户籍(含前湾新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录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招录岗位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