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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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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创建于1983年,是宁波市举办的公办本科院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坐落在“书藏古今、港通天下”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港口城市、中国院士之乡——宁波。学校现有风华、翠柏、杭州湾3个校区,占地面积1870亩。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全国首批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教育部首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机器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新能源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美育教学部等19个教学机构,另设有微纳材料与器件创新研究院、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研究中心、浙江省智慧交通与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等9个研究机构。学校现有48个本科专业,专业硕士学位点2个,已培养各类优秀毕业生6万余名。

学校重视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以工科为主,文、理、经、管多学科协调发展。学科专业与行业产业相融合,紧密对接绿色石化、汽车制造等宁波“246”万千亿级产业。学校现有浙江省一流学科6个、宁波市重点学科7个。学校建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5个,科研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2项。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讲实求精”教育传统,重视创新创业教育,推行新工科新文科教育教学改革。学校现有国家一流专业3个,省一流专业9个,11个专业通过专业认证。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较强,2021年获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3项、银奖4项,全国学科竞赛年度排名123位,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就业质量多次进入全省排名前5位。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高度重视人才引进与培育,现有专任教师900人,其中院士、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2人,省级及以上各类人才40多人。2022年学校拟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各类人才100名以上。

在新的历史发展起点上,学校将秉承“知行合一”校训,弘扬“讲实求精”精神,以“人才强校战略”和“双轮驱动战略”为双引擎,坚持内涵发展,向着中国特色、国内一流的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别和条件

人才类别入选条件
学术领军人才a1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3.国家重点人才计划杰出人才;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带头人;

5.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学术领军人才a21.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

2.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国家级教学名师;

5.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6.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7.省特级专家;

8.省重点人才计划杰出人才;

9.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根据相应的学术地位和成就,下列人才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2类)职位:

1.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特等奖排名前三位,一等奖排名前两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2.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特等奖排名前三位,一等奖排名前两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特等奖排名前三位,一等奖排名前两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5.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排名前两位)。

学术领军人才a31.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2.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学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简称“优青”);

4.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5.省重点人才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6.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7.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8.省创新团队带头人;

9.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

10.省级教学名师;

11.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根据相应的学术地位和成就,下列人才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3 类)职位:

1.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二等奖排名第二);

2.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二等奖排名第二);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二等奖排名第二);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5.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两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学科带头人b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理工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业绩突出者可放宽至55周岁,符合如下条件: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及以上培养人选;

2.省级各类科技奖项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前两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3.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

4.宁波市甬江引才工程(“3315”计划、“泛3315”计划)创新个人项目、创新团队项目带头人;

5.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

6.甬江学者特聘教授;

7.具有与以上相当学术地位或业绩的高层次人才。

8.或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

自然科学类:

1.主持国家级c类及以上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科学技术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10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00万以上。

2.发表一级核心期刊论文5篇,其中权威期刊至少2篇;或顶级期刊1篇。

人文社科类:

1.主持国家级c类及以上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科学技术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5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00万以上。

2.发表一级核心期刊论文4篇(其中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可以代替1篇学术论文要求,最多可替代2篇);或权威期刊论文2篇;或顶级期刊论文1篇。

学术骨干c自然科学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8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00万以上。

2.发表一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4篇;或权威期刊论文2篇。

人文社科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4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00万以上。

2.发表一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3篇,其中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可以代替1篇学术论文要求。

优秀博士d1海内外优秀博士,在所在研究领域学术业绩突出,一般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满足以下条件:

近5年内,发表一级期刊论文2篇。

优秀博士d2海内外优秀博士,在所在研究领域学术业绩比较突出,一般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具有特殊学科专业(思政、建筑学、工业设计、安全工程、德语、体育等)博士学位。
师资博士后e已取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 3 年,理工类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不超过 38 周岁,符合《宁波工程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中的申请条件。

备注:

1.学术业绩或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方面特别突出者,且一般应为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直接申请a2或a3类职位:海内外著名高校终身教职教授、副教授;在nature、science等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在nature子刊相当水准的期刊上发表多篇高水平论文;在海内外著名科研机构担任责任研究员(pi),获得行业领域重要奖项或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

2.学术领军人才引进可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

3.申请人若为特殊学科专业(思政、建筑学、工业设计、安全工程、德语、体育等)的博士,或有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业界取得突出业绩的,可经评议认定后入选学术骨干。

5. 项目、成果奖励、论文、专著的级别由科研处、教务处认定,一般以学校最新文件为依据。学术论文一般要求为期刊论文(应为原创性论文或综述性论文,新闻、评论、信件、勘误及增刊不计),会议论文除学校规定的b类以上会议论文可替代同级别期刊论文外均不计。

6. 高层次人才引进时的项目、成果奖励、论文、专著、专利一般均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论文或以本人为第一通讯作者。优秀博士发表的论文若与博士毕业论文相关,其中1篇可以为导师一作本人二作。署名为共同一作或多个通讯作者时,学校将酌情考虑。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人才类型引进待遇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含宁波市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平台建设及科研启动费首聘期薪酬
文科理科工科
学术领军人才a1类不低于1000万,

一人一议

一人一议年薪,协商确定
a2类不低于400万,

一人一议

一人一议
a3类不低于250万,

一人一议

一人一议
学科带头人b类200万50万100万150万年薪或按学校薪酬制度执行
学术骨干c类150万15万30万50万
优秀博士d1类110万7万15万15万
d2类90万5万7万7万
注:1.以上待遇均为税前,扣税政策按宁波市有关规定执行;

2.宁波市购房补贴申领须符合相关规定,一般为20-60万元,且在购房后申领;

3.c类及以上各类人才的安家费及购房补贴(扣除宁波市购房补贴后)在入职后申领30%,其余部分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4.入职杭州湾校区者安家费增加10万元,分五年发放,若五年内调离杭州湾将不再发放;

5.b类、c类、d1类若为紧缺学科专业增加安家费20万元,紧缺学科专业名单由学校发布;

6.d类人才符合宁波市博士后出站留甬(来甬)工作补助申报条件的,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增加5万元;

7.e类人才在站期间年薪不低于21万且取得业绩可参与学校绩效分配。按《宁波工程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考核合格出站人员达到d1类人才引进条件者,学校按d1类人才引进并兑现待遇,享受安家费和博士后留甬工作补贴共计115万;

8.无法全额享受政府补贴人员须相应核减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四、招聘岗位及引进条件

详见附件1。

五、高层次人才首聘期考核要求

详见附件2。

六、应聘方式

登陆宁波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nbut.edu.cn), 注册并登陆,选择应聘岗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个人简历及人才引进申报表(详见附件3)(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等)。

七、招聘方式

不定期面试(试讲),模板详见附件5。

八、联系方式

陈老师、罗老师:0574-87616030;电子邮箱:rsc@nbut.edu.cn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宁波工程学院行政楼人事处234室。

附件1:招聘岗位及引进条件.xls

附件2:宁波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首聘期考核业绩基本要求.pdf

附件3: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 -填写样表(申报人员).doc

附件3: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 -填写样表(申报人员).doc

附件4:宁工发〔2022〕43号 关于公布《宁波工程学院期刊分类、推荐出版社和重要学术会议等目录(2022版)》的通知.pdf

附件5:宁波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答辩(个人)----模板.pptx

附件5:宁波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答辩(团队)----模板.pptx

附件6:宁工人事〔2022〕4号 关于公布宁波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紧缺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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