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4-26 21:35:41 关注:6221次
为适应学校快速发展,充实管理人员队伍,激励我校学生努力学习、成长成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学校拟在全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过渡性岗位公开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适用的原则。
二、选拔计划
优秀本科毕业生10名,其中女生5名,男生5名。
三、选拔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我校2024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024年6月30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报名时所有成绩合格;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期间担任校学生会、学院学生分会主席团成员或各部部长,学社联部长,学创联部长,教导大队队长、教导员,校、学院团组织副书记(学生)或各部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或学生党支部副书记一学年及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六)大学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七)年龄一般不超过24周岁(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具有入伍参军经历的,相应放宽2岁;
(八)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合同;
(九)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到所在学院报名,报名时须提交《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过渡性岗位公开选拔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根据选拔条件提供所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二)资格初选及学院推荐
各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表》上签署学院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5月8日下午5:30前将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及《报名表》、相关证书复印件(学院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学习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并负责到教务处审核盖章)等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及公示
5月9日-13日,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选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学校校园网及人事处、学生工作部网站公布3个工作日。
(四)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在学校校园网及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确定综合成绩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公文写作、观察与分析等综合素养。总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分性别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心理素质、业务能力、表达沟通等综合职业素质与能力,总分100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分性别按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到应聘人员所在学院听取意见,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选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和人事处首页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4年,期满后不再续聘。聘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工资按照编内同类人员工资的80%发放(不缴纳公积金、职业年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双13786835192(学工处)
邱波蔚13873801000(人事处)
咨询地点:阳光公寓食堂413室(学工处)、明德楼315室(人事处)
附件: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过渡性岗位公开选拔报名表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2024年4月24日
附件: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过渡性岗位公开选拔报名表
学院(盖章):
姓名 |
|
性别 |
|
政治面貌 |
|
照片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联系电话 |
|
|
专业、班级 |
|
健康状况 |
|
|||
是否签订就业单位 |
¨是:就业单位名称: ¨否 |
|||||
身份证号 |
|
|||||
家庭住址 |
|
|||||
大学期间获奖学金情况 |
|
|||||
大学期间学生干部履历 |
|
|||||
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与荣誉情况 |
|
|||||
省级及 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情况 |
|
|||||
个人简历(大学期间主要学习经历) |
|
|||||
学院意见 |
学生所填情况是否属实?是¨ 否¨ 学生在校期间有无因违纪受过处分?有¨ 无¨ |
|||||
综合评价: (盖章) 年 月 日 |
||||||
推选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1】凡本网注明"来源:宁波人才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宁波人才网,转载请必须注明宁波人才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其他教职工招聘